根据各级医保门诊协议要求和我院《门诊诊疗规范》,结合门诊患者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门诊各级医保患者诊疗规范》,望门诊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1、凡已确诊为精神科疾病的呼市职工医保门诊患者、已办理内蒙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指精神科)患者,已办理呼市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指精神科)患者和已办理铁路医保门诊慢性病(指精神科)患者,门诊统筹报销时,限门诊每月报销一次,每次限报销一个月药量(按患者实际用量开药,不得开最大药量)。内蒙医保、呼市职工医保、铁路医保在门诊报销额度内,可报销目录内的药品、检查和治疗等诊疗费用,呼市居民医保只报销药费。
2、凡来院诊疗精神科疾病,但未确诊为精神科疾病的呼市职工医保门诊患者,所做相关结报的检查治疗可使用门诊统筹金额报销,但药费每周仅可以报销一次,每次限报销一周药量(按患者实际用量开药,不得开最大药量)。
3、凡来院诊疗精神科疾病以外其他疾病或做检查治疗的患者,呼市职工医保不能划卡,其他医保可使用医保卡内账户金额。
4、未未办理内蒙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指精神科)患者或未办理呼市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指精神科)患者,限门诊每月开药一次,每次限开一个月药量(按患者实际用量开药,不得开最大药量)。
医保科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