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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进修、研修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6-05-06

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进修、研修生招生简章

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是自治区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为规范进修管理、提升区域精神卫生人才培养质量,现面向全国招收精神科临床进修医师,具体事项如下。

一、医院简介

医院始建于 1960 年,为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同时挂牌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是区域内集精神心理疾病、神经内外科疾病预防、诊疗、康复、教学、科研、公共卫生服务于一体的龙头机构。

医院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自治区精神专科质控中心、内蒙古医科大学精神卫生学院,精神卫生学为自治区领先学科。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北京天坛医院深度协作,开展京蒙协作 “医疗倍增计划”,实现管理、技术、品牌平移,具备完善的亚专科体系与先进诊疗设备。

医院形成一院两区格局,编制床位 1390 张,专业技术人员 1015 人,副高级以上职称 165 人,硕博导师 29 人,开设十大医疗中心,覆盖精神科全亚专科方向,可提供系统、规范的临床进修培训。

二、招生对象

希望系统接受精神科临床思维与技能培训,提升规范化诊疗水平,有志于精神科亚专科方向(重性精神疾病、儿少心理、临床心理、睡眠医学、成瘾医学、神经与认知、精神康复等)临床实践的精神科执业医师。

三、招收条件

(一)医学专业进修、研修人员,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应具备2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 验;具有专科学历者,应具备3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到临床科室进修、研修者,应具有 相应专业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到医技等科室进修、研修者,应具有相 应执业资格证书;

()护理专业人员进修、研修,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2年及以上护理工作经验并具有 《护士执业证书》和《护士资格证书》;

(三)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身体健康,男性≤55 周岁、女性≤50 周岁,无精神病、传染病及妊娠情况;

(四)所在单位同意推荐,能够全日制脱产进修。

四、亚专科设置与招生计划

医院按亚专科方向招生,进修期限3--24个月,每 3 个月为一周期,可自主自主选择 1 个亚专科轮转学习。

亚专科方向 

神经与认知医学中心、临床心理医学中心、精神疾病医学诊断与会诊联络中心、重性精神疾病治疗中心、儿少心理医学中心、精神康复治疗中心、成瘾医学中心  睡眠医学中心,心身健康体检保健中心

五、培训方式

实行带教老师负责制,参与门诊、病房诊疗、查房、病例讨论;

系统学习精神科规范诊疗、临床路径、门诊诊疗规范;

参加医院学术讲座、教学查房、疑难病例会诊;

参与精神卫生公共卫生服务、心理危机干预实践;

免费旁听院内科研教学课程。

六、报名方式

登录医院官网:http://www.nmgsyy.cn → 教育培训 → 进修生管理,参照招生简章下载填报《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进修申请表》;

填写完整并经所在单位盖章后,将申请表扫描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扫描件打包,命名为 **“姓名 + 单位 + 进修”**,发送至邮箱:nmgjswszxywk@163.com

医院集中审核,择优录取,以邮件发送录取通知。

七、报到材料

单位盖章的《进修申请表》原件;

进修录取通知书;

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进修费用与住宿

进修费:800 / / 月;对口支援及专科联盟单位500 / / 月;

食宿自理。

九、结业与证书

进修期满,经科室考核合格、无违纪违规行为,颁发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进修结业证书。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14935431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 23 号 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医务部

邮编:010010

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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