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废标公告
二、合同包3名称:鸿盛院区室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废标理由:在评审过程中,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现对合同包3作废标处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3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71-4360533、4393531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