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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202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24

【招生】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202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通知

 

基地简介

医院始建于1960年,现有三个名称,分别是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历经66年的发展,医院已成为区域内精神心理疾病及神经内、外科疾病的预防、诊疗、康复与健康促进,并兼具教学、科研、保健、心理咨询与治疗及国际学术交流等功能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协调全区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共同发展,致力于打造大型区域精神卫生中心+高水平脑科医院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内卫办科教字〔2026〕407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我基地定于2026年6月22日起进行2026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收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招生计划

西医:精神科专业

招生人数:15人

 

招生对象

单位委托培养的培训人员(简称“单位人”)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人员(简称“社会人”)。

 

报名条件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符合临床、口腔、中医(含蒙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接受培训的人员。

3.有以下情况者不符合报名条件:中途退培不满3年,纳入诚信黑名单者,不得报考;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不具备报考临床、口腔、中医(含蒙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4.在读研究生不在此次招收范围内;科学型研究生不在招收范围内。

 

报名办法

注册方式: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https://nmzyy.wsglw.net/),在“学员注册”栏注册,经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并使用注册信息在“学员招收”栏登录系统,进入“填报志愿”模块,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并填报志愿,填报完成后打印《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

 

录取方式及程序

(一)第一批次招录

1.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6月22日—7月5日(7月5日17:00关网);

网上审核时间:2026622日—7月6日;

2. 基地现场审核、面试考录时间:

现场审核:2026年7月7日9:00-12:00

审核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鸿盛院区七号教学楼二楼。

笔试时间:2026年7月8日9:00-11:00

面试时间:2026年7月8日14:00-18:00

考试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鸿盛院区七号教学楼

3.录取名单公示、公布

公示时间:713717日,公示期为5天;

公布时间:720日公布第一批次录取名单。

 

(二)第二批次补录、调剂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统一公布第二批次招收基地名单(第一批次未录满基地)及招收计划;第二批次网上报名人员只限第一批次未录取人员,第一批次已录取人员不得进行第二批次报名;填报1个招收基地和专业,同时,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各相关招收基地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补录;如第二批次仍有未补录招满的基地,自治区卫生健康医学教育考试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对“服从调剂”报名人员进行调剂。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公示、公布第二批补录名单。

1.网上报名时间:727—8月10日(8月1017:00关网);

2.基地现场审核、面试补录:8月11—8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关注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3.录取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8月18—8月22日,公示期为5天;

公布时间:8月23日公布补录名单。

 

录取原则

1.向基层倾斜

各培训基地在考试考核过程中,要向基层医疗机构选派人员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旗县级及旗县级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派人员。

2.向乡村振兴地区倾斜

各培训基地要安排一定培训计划名额用于招收乡村振兴地区、边境地区的医疗机构培训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向紧缺专业倾斜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中蒙医药管理部门及各培训基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紧缺专业招收计划。

 

有关事宜

1.网报期间,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医学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审核网报信息。

2.现场审核,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纸质版1份(需本人签字,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盖章),取得国家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基地现场审核后,即具备报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资格。

3.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外的社会人不享受自治区财政每年2万元的补助。

4.公示结束后,我院将及时发布报到通知,新招录的培训学员务必于8月31前到基地报道,开始培训。

 

其他相关要求

(一)申请报名者本人应及时进行网上填报,填报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在招录期间及时关注网站公布的面试、录取、报到等相关通知。

(二)所有学员严格按通知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遵守考核纪律,对于违反考核纪律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资格。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的学员,将取消其考核资格。

(四)对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本次报名、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以及录取后无故不报到和报到后自行退出者,原则上前期培训时间不予认可,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考试过程中考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有关精神执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建立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个人诚信档案,退培记录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单位人”的委派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工学矛盾,积极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可与派出人员签定相关协议等,对培训后回原委派单位工作等相关事宜进行约定。无极特殊原因,不得单方面中止派出人员培训。

(六)培训严格按照两个标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实施。

待遇保障及奖励

1、生活补助:根据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每月为培训学员发放基本生活补贴约2500元,发放紧缺专业补助100元/月、执业医师资格取得补助100元/月等。补助依参加培训时间、学历、考核等情况给予适当增减300元/学年。

2、工资及保险:单位委派人员由派出单位发放基本工资,缴纳保险;社会人员由培训基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培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按照本院职工同等人员标准发放基本工资,按年限适当增补,同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培训结束和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 

3、科室绩效工资:按照“同工同酬”的基本原则,根据学员的实际临床能力、工作量等综合考量发放绩效工资及夜班费。

4、食宿:为所有基地培训学员提供与本院职工同等待遇的就餐服务,伙食补贴;为学员免费提供住宿,非住宿人员发放适当住宿补贴。

5、评先树优:每年开展评优树先活动,对优秀学员给予表彰激励。

6、学术培训:培训期间与本院职工同等待遇享受医院一切的教学资源和参加各级学术培训机会。

7、培训合格: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享受“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8、其他:在本基地培训期间享受与本院职工同等待遇的后勤服务,配发医疗工作服、统一标识胸牌、培训教材、健康体检服务等。

9.培训期间可申请入党,党员身份的住院医师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

联系人及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教学部

联系电话:0471—4395735

邮箱:nmgjswszxkjk@163.com

现场审核时扫码入微信群

 

医院简介

医院是国家级住培基地,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北京医院专科联盟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协作医院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协作医院,北京天坛医院内蒙古脑科中心,自治区精神专科质控中心,自治区精神障碍疑难杂症诊疗中心,内蒙古医科大学精神卫生学院,自治区睡眠医学会,自治区医院协会精神病医院管理分会,自治区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精神卫生学是自治区领先学科,自治区护理学会精神卫生护理专业委员会主委单位、精神卫生专科护士培训基地,中华护理学会全国护理科普教育基地。医院承担着全区精神卫生工作的规划制定、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督导考核等任务。医院牵头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精神疾病临床路径》和《精神疾病门诊诊疗规范》,并在全区推广。作为重要参与单位制定实施了《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连续多年全区精神卫生工作考核结果位于全国前列,服务范围覆盖全区及西北、华北、蒙古国部分地区。

医院共有两个院区,鸿盛院区编制床位1190张,其中住院楼床位800张,在建的精神康复楼床位390张。设置科室为神经与认知医学中心、临床心理医学中心、精神疾病医学诊断与会诊联络中心、重性精神疾病治疗中心、儿少心理医学中心、精神康复治疗中心、成瘾医学中心的7个中心,收治急危重精神疾病及脑部疾病患者。位于市中心的察布路院区设编制床位200张,设置综合睡眠医学中心,心身健康体检保健中心、司法鉴定中心3个中心。医院开展睡眠、心理疾病和脑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科研、教学、心身健康体检保健和公共卫生工作,提供心理援助热线、心理危机干预服务。

教学环境


鸿盛院区教学楼


察布路院区教学楼


多媒体教室

 


电子阅览室

 


察布路院区图书馆

 


技能培训室

 


学生宿舍

 


营养餐厅


专业前景

依据国家卫健委医政司《“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精神卫生专业为国家重点紧缺专业,发展前景广阔、政策保障坚实。

当前全国精神卫生人才缺口显著,方案明确要求:未来三年全面完善服务体系,未设精神专科医院的省份、地市加快补点,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普遍开设精神科、心理门诊、睡眠门诊,基层医疗机构逐步设立精神心理服务岗。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速,通过编制倾斜、薪酬提升、中高级职称比例优化、岗位补助等政策,强化执业吸引力。毕业后医学教育、住培与继续教育优先向精神科倾斜,专业成长通道清晰。

参加精神卫生专业住培,结业后就业渠道广、稳定性强:可就职于各级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精神科、心理卫生中心,也可进入基层医疗、学校、疾控、社康等机构从事心理健康服务。行业正从重症诊疗向预防、筛查、心理咨询、睡眠医学、康复全链条延伸,职业发展多元。

规培期间系统掌握精神科诊疗、心理干预、危机干预等核心能力,契合国家战略需求。执业环境持续优化、社会价值凸显,是医学青年投身健康中国、实现职业理想的优质方向。

 

內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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