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两院区应急池及危废间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两院区应急池及危废间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nmct100@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备案文号:项目流水号[2025]37195号
2.项目名称:两院区应急池及危废间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06,130.00元(人民币含税)
5.建设内容和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上述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供应商还未申办上述资质,则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5)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有:1、具有有效的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5日17:00至2025年12月22日17:00,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邮箱获取(邮箱号nmct100@163.com),邮箱获取时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发送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华府世家商业2号楼六楼会议室
五、开标
时间:2025年12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华府世家商业2号楼六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官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3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岳老师
联电话:0471-3827320-6081、6082
邮箱:nmct100@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
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