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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数字影像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12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数字影像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数字影像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2314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备案文号:项目流水号[2025]08969

2.项目名称:数字影像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0,000.00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

5.1标的名称:数字影像服务

5.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512日至2025年51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邮箱号nmct100@163.com)

方式:邮箱获取(邮箱号nmct100@163.com),邮箱获取时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发送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523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华府世家商业2号楼6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523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华府世家商业2号楼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3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471-3827320-6082、0471-3827320-608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官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

                        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2025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