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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4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项目编号:项目流水号[2025]02972号BH-202510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万元

2. 内容及划分采购包情况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单位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

1

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1

详见磋商文件

30.00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开标后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5031720250321,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投标人将下述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nmgbhgcxmglyxgs@163.com),逾期不予受理。在收到齐全的报名资料后,将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投标人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包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资质。

5.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注: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nmgbhgcxmglyxgs@163.com,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为本项目全称+投标人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拒绝接收。

.磋商文件售价

本次磋商文件的售价为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3月2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3号

:老师

联系方式:0471-439353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静、段璞

      话:0471-5610163、15598124885

 

                               2025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