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2024年9月医用耗材遴选公告(二次)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拟对2024年9月医用耗材进行遴选(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2024年9月医用耗材遴选(二次)
2、采购内容:医用耗材(1批),具体产品明细见附表,预算49710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根据所投产品分类属于医疗器械的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是生产企业的还需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需根据所投产品分类属于医疗器械的提供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分类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供应商所投产品中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必须在阳采平台挂网(即: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平台),提供在阳采平台的产品清单以及产品在阳采平台的截图;已申报阳采平台未挂网的,提供已申报证明;其他情况出具说明;(说明:如果中标,在供货前保证所提供产品在阳采平台挂网,如弄虚作假,采购人终止采购合同且追究其法律责任);
4、供应商在内蒙古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备案,且有所投产品呼和浩特市配送权的提供证明材料;其他情况出具说明;(说明:如果中标,在供货前保证在内蒙古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备案,且有所投产品的呼和浩特市配送权,如弄虚作假,采购人终止采购合同且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30—5:00时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包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者身份证明;
注: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nmgzzqjswszxcgb@163.com),邮件主题为供应商名称+项目简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资料审核合格后,供应商需填写《供应商登记表》。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察布院区二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西路23号)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察布院区二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西路23号)
六、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3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 系 人:岳老师
联系方式:0471- 4393531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
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