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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电气防火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年检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9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电气防火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年检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依法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电气防火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年检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备案文号:项目流水号[2024]20201

项目名称:电气防火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年检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电气防火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年检服务

1(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50,000.00

2500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需在消防技术服务平台注册公示,公示信息具有消防维护保养检测;同时具有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认证内容包含电气检测;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0829日至2024年0905日,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00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包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者身份证明

3、供应商在消防技术服务平台注册截图、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

注:(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2)供应商须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内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nmcxzb3part@163.com,邮件主题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简称+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拒绝接受。

3)资料审核合格后,供应商需填写《供应商登记表》。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10 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会议室

六、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年0910 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3号

邮政编码:010010

人:老师

联系电话:0471-4675103、4393531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2024年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