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3D打印头部示踪器制作及被试的个体化TMS治疗数据处理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3D打印头部示踪器制作及被试的个体化TMS治疗数据处理项目,拟定西安索立德脑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述
备案文号:项目流水号[2024]13814号
项目名称:3D打印头部示踪器制作及被试的个体化TMS治疗数据处理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3D打印头部示踪器制作及被试的个体化TMS治疗数据处理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4年06月22日至2024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地点:通过邮件获取
方式:邮箱获取(邮箱号nmct100@163.com),邮箱获取时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发送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售价:本次采购文件的售价为0元人民币。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时出具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委托代理人获取文件时出具附有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华府世家商业2号楼六楼会议室
五、协商
时间:2024年06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华府世家商业2号楼六楼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3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张悦
联系电话:0471-3827320-6082
邮箱:nmct100@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2024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