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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廉政承诺 共同践行--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第三医院)组织全院职工签订《职工廉政承诺书》

发布日期:2024-04-15

【党风廉政】廉政承诺 共同践行--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第三医院)组织全院职工签订《职工廉政承诺书》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造作风清正、纪律严明的清廉医院,我院召开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环节干部和风险岗位代表签订了《职工廉政承诺书》。




会后,院纪委组织全院职工参与承诺践诺,深入各支部、科室,选配廉洁联络员,对科室所有职工进行廉政宣教,同时签订《职工廉政承诺书》,切实将会上的承诺转化为日常工作当中的实际行动,自觉履行承诺,自愿承担责任,接受广大患者和群众的监督。

廉政承诺不仅是一份承诺,更是一种责任。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第三医院)通过《职工廉政承诺书》签署行动,提醒每位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强化履职责任,重点强调要依法用权、廉洁行医,共同遵守六大纪律,做到严守纪律红线,筑牢廉洁防线,把住权力界限,夯实道德底线。强化依法执业、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的意识,严守医者初心,自觉规范从业行为,要坚持思想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作风从严。

下一步,院纪委将持续开展承诺践诺监督评查工作,持续巩固医院廉洁自律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