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被服洗涤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0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被服洗涤服务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依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被服洗涤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被服洗涤服务

备案文号: 项目流水号[2024]03069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被服洗涤服务

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100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0320日至2024032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填写《供应商登记表》。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包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供应商近一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

4、供应商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3)供应商须在本公告第三条所列时间内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nmct100@163.com),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为本项目全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拒绝接受。

四、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032602:30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察布院区二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西路23号)

开标时间: 2024032602:30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察布院区二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西路23号)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官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3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岳老师

联系电话:0471-4393531

邮箱:nmct100@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

                                    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2024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