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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27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nmcxzb3part@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31109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备案文号:项目流水号[2024]01489号

项目名称: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5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5,000.00元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5,000.00

15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7日至2024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nmcxzb3part@163.com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1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包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者身份证明;

3.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内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nmcxzb3part@163.com,邮件主题为供应商名称+项目简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拒绝接受。

4)资料审核合格后,供应商需填写《供应商登记表》,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以电子形式发送给提供齐全资料的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3号

联系方式:0471-4393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联系方式:0471-4675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红 王淑娟 王海凤

   话:0471-4675103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