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公告(二次)
现我院对医用耗材、药品采购服务代理机构征集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NMGYJK-202301
二、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遴选医用耗材、药品招标代理商
三、项目概况: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参与我院医用耗材、药品采购的代理服务机构,计划征集2家入围供应商并订立框架协议。本项目共一包。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四)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征集。
人员要求:拟派招标代理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须具有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书或招标代理水平评价证书或招标师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的材料。
(五)业绩:代理过医用耗材或药品采购类项目业绩,近二年每年不少于5项,提供代理合同及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
(六)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六、征集公告报名的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2日(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应在按征集公告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纸质资料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3、凡报名参加征集的供应商,需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和报名资料电子版(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扫描件及报名登记表)发送到我院药剂科邮箱:nmgdsyyyjk@163.com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月15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统一开启并组织评审。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察布路院区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3、响应文件包含以下内容(不限于):
3.1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价表;
3.2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开评标场所证明材料;
3.3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截图。
3.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5人员资料:拟派招标代理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须具有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书或招标代理水平评价证书或招标师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的材料。
3.6业绩:代理过医用耗材或药品采购类项目业绩,近二年每年不少于5项,提供代理合同及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
3.7招标代理机构获得的信誉、荣誉等证明材料;
3.8服务方案(根据项目情况内容自拟);
3.9供应商认为有用的其他资料。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3号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0471-4935054
1、供应商须知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按照下浮率报价 报价下浮率参照内工建协【2022】34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 |
2 | 框架协议期限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如框架协议期满,因新一期框架协议征集出现废标、质疑投诉等特殊情形,导致新一期框架协议不能按时签订的,本框架协议继续履行,直至新一期框架协议签订为止。 |
3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体。 |
4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 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为10%。 |
5 | 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120天。 |
6 | 入围结果公告 | 入围结果将在采购人官网予以公告。 |
7 | 入围通知书 | 入围结果公告后,征集人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 |
8 | 框架协议签订 | 征集人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和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
9 | 成交供应商的委托方式 | 按评审名次顺序轮候 |
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序号 | 项目项类型 | 服务项名称 | 服务内容描述 |
1 | 服务 内容 |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遴选医用耗材、药品招标代理商 | 负责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业务的全过程事宜 |
3、 资格审查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备注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审查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材料。 | 审查供应商2021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如为承诺格式自拟)。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审查供应商提供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1.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 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2.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审查供应商出具的“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
6 | 备案截图 | 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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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 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如系统中没有相应格式,供应商可自拟承诺格式)。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
8 | 人员要求 | 拟派招标代理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须具有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书或招标代理水平评价证书或招标师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
9 | 业绩 | 代理过医用耗材或药品采购类项目业绩,近二年每年不少于5项,提供代理合同及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
10 | 供应商具有固定场所 | 固定办公场所、开评标场所 | 提供证明材料 |
4、评审具体内容: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备注 |
1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若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根据供应商提交的声明函进行价格扣除后参与计算报价分 |
2 | 服务方案 | 服务方案内容具体、完整、流程描述清晰、有风险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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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信誉、荣誉 | 供应商及拟派人员近三年在招标采购代理行业获得荣誉、信誉证书等 | 提供证明材料 |
4 | 其他 | 响应文件编制情况综合评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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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报价(下浮率) | 备注 |
1 | 大写:下浮百分之 小写:下浮 % | 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 |
1.代理服务费包含本次招标代理服务工作过程的一切费用
2.代理服务内容:按招标人委托内容保质保量完成代理工作。
3.代理服务期:确定委托代理机构起至代理工作结束,档案资料归档完成后结束。
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