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精神卫生科成立于2008年,是我院继医疗、教学、科研之后的一新领域,承担院内及全区公共精神卫生的管理统筹工作,自治区精神卫生项目办公室设在社区精神卫生科。主要职责:协助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起草精神卫生有关工作规划、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盟市精神卫生项目办开展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负责中央补助自治区重大传染病防控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严重精神障碍治管理、社会心理服务建设试点)工作督导、考核、评估及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