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依法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批准文件编号:项目流水号[2021]07275号
采购项目名称: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SDDYNM-21152Z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 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 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元) | 附件材料 |
1 | 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90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1年08月02日至2021年08月0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万正广场8幢1单元5楼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万正广场8幢1单元5楼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包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4.其他材料;
4.1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采购文件
注:(1)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提供2份。(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或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3)证件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接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17日 下午2:30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万正广场8幢1单元5楼
开标时间:2021年8月17日 下午2:3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万正广场8幢1单元5楼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3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李刚
联系电话:0471-4393531、0471-5296825/15335556881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2021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