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3-17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核酸采集室、北入口行政区玻璃隔断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核酸采集室、北入口行政区玻璃隔断装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24楼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核酸采集室、北入口行政区玻璃隔断装修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项目流水号[2021]00482号
项目编号:NMGX202100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3300.00元
包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核酸采集室、北入口行政区玻璃隔断装修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83300.0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24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获取
售价:本次采购文件的售价为500.00元人民币。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代理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代理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5.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现场报名须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A4纸)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3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24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3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24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3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471-3292882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