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科大学精神卫生学院2026年
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实施细则
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内蒙古医科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文件要求,为确保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将严格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严格执行“两识别”、“四比对”、“三随机”工作机制,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过程监督,保证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丽霞
常务副组长:仝利俊
成员:马军 王文忠 王海燕 白银霞 白曼阳
白斯琴 吕东升 刘永义 刘敏 杜文志
黄永清 庞广龙 裴娜 (按姓氏笔划排序)
办公室设在教学部
负责人:贾淼
成员:张辉 刘慧君 李媛 张懿 南茜
职责:制定本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处理复试考生提出的质疑、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等工作。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复试专家组及工作督查组
1、资格审查组:
组长:仝利俊
成员:贾淼 张懿 南茜
职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包括证件核查、身份确认,以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2、复试专家组:
组长:陈丽霞
成员:马睿婷 王丹 田常青 白银霞 仝利俊
吕东升 刘永义 杜文志 李浩军 张宪武
张慧如 贾淼 黄永清 景兰 (按姓氏笔划排序)
职责: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主要工作包括:组建复试专家库、命题教师库,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试题命制(含保密),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确定复试结论。
3、工作督察组:
组长:裴娜
成员:马军 王海燕 白曼阳 白斯琴 刘敏
杜文志 庞广龙 (按姓氏笔划排序)
职责:全程监督、巡查精神卫生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为应对推免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保证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丽霞
常务副组长:仝利俊
成员:王海燕 包艳丽 李浩军 杨丽蓉 张全均
张永祥 贾淼 韩子亮 (按姓氏笔划排序)
职责:制定本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和信息报告制度,负责处理突发事件。
二、基本原则
(一)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身体健康。
(二)严格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标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质量。
(三)严格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严格执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数据库对比)、“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工作机制,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及考生的合法权益。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
(四)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综合素质面试,复试合格后方能被录取。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和科研潜力。
(二)已经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三)学习成绩优秀,预计能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无重修或不及格课程。
(四)无任何违法行为,无未解除的处分,无科研不端、考试违纪、剽窃学术成果等行为。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六)申请专业符合《内蒙古医科大学2026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报考条件。
(七)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本科毕业生。被录取后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资格审查
根据《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相关要求,对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学籍严格审核,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一)《内蒙古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内蒙古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二)二代身份证及学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三)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外语水平成绩单1份(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四)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申请材料应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各1份,于复试前提交至精神卫生学院进行资格复审,以上提交材料确保真实、准确。
五、复试要求
1、复试形式
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2、复试日程安排
2025年9月25日上午9:00资格审核,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鸿盛院区科研教学楼(7号楼)一楼东办公室;
2025年9月25日下午2:00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鸿盛院区科研教学楼(7号楼)二楼会议室。
3、复试内容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需参加综合素质能力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思想政治品德、语言表达、现场应变及逻辑思维、心理健康情况等)、外语能力,评价考生是否具有作为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能和素质。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30分钟;复试小组成员为不少于5人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统一。
4、录取规则
根据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录取人数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2026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分单位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复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素质成绩高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5、复试成绩计算、结果公示
复试总成绩(100分)=专业素质(50分)+综合素质(25分)+外语表达(25分)
复试成绩及结果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公示,包括:考生姓名、考生本科就读学校、拟申请专业、学习方式、复试总成绩等信息
六、不予录取的原则
考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二)复试总成绩<60分者。
(三)在复试过程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弄虚作假、考试违纪、作弊、替考等有不诚信行为。
(四)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七、其他
(一)复试要在标准化考场进行,须人脸识别验证进行考生身份识别,防止冒名顶替。面试过程须使用摄像机和录音设备对考生和复试教师全程录像和录音,确保录像录音完整清楚。复试所涉及的考试材料、视频监控资料、影像及录音资料等须保存至复试结束后3年。与考生复试成绩相关的所有复试书面记录材料均应完整,不得缺页、违规涂改。
(二)学院将对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上报研究生院,按照研究生学院安排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三)学校于2025年9月26日12:00前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四)通过复试考试的考生于2025年9月26日17:00前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状态。未按时确认的,不予录取。推免生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只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我校的待录取通知,不得更改。
(五)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原则。我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
(二)实行监督巡视原则。我院招生复试全过程施行录音录像、视频监控,领导小组将在复试过程中进行现场巡视。工作督查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复试过程。
(三)实行信息公布原则。我院对复试、录取中的复试工作办法、复试成绩、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公布。
(四)回避与保密原则。凡与参加复试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利益相关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有关的工作;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考务管理等工作规定,并签署保密协议。
(五)在研究生复试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并有专人受理。
咨询电话:0471-4395735(教学部)
监督申诉电话:0471-6653218(内蒙古医科大学)
0471-4395763(内蒙古医科大学精神卫生学院纪检监察科)
九、附则
本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由本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5年9月23日
内蒙古医科大学精神卫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