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下午,医务部、护理部、行风办联合召开“医疗安全风险防范——暨《内蒙古自治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培训会议,纪委书记莫日根、副院长黄永清及各临床、医技医辅科室主任、护士长、医疗组长,共计7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护理部王海燕主任对我院2024年1-3季度,全院各临床科室高风险患者监测状况及不良事件,从多维度进行了深入分析。
医务部李浩军主任围绕《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分析了当前在诊疗过程中的风险点,强调了严格落实核心制度的重要性,真正把核心制度落实到日常诊疗工作中,提升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行风办杜文志主任讲授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围绕《精神科住院患者自杀预防》进行讲座,就精神科住院患者自杀率的学术研究成果、自杀风险评估、精神科医生问诊策略、自杀风险防范等方面予以阐述。
行风办何敏结合近三年院内医疗投诉、纠纷案件,对《内蒙古自治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进行深入解读。
最后,纪委书记莫日根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所有工作围绕“以患者为中心”展开,提高医疗安全意识;二是《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重在执行,通过提升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加强医疗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控,形成闭环反馈;三是要不断精进医术恪守职业道德加强人文关怀;四是在投诉、纠纷案件的预防中,要真正实现关口前移,通过规范诊疗行为,加强风险管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着重强调,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是医院发展永恒的话题,也是医院发展的生命线,全体医务人员要为医院高质量发展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