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营养餐厅对外承包及超市合作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营养餐厅对外承包及超市合作经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邮件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BH20230034
项目名称:营养餐厅对外承包及超市合作经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营养餐厅对外承包及超市合作经营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磋商 文件 | 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续签不超过两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8日,每天0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117号老干部局门脸(北侧第二家)博虹项管
方式: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3、报名表。(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及网址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注: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nmgbhgcxmglyxgs@163.com,并电话联系进行审核(0471-5610153),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为本项目全称+投标人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拒绝接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117号老干部局门脸(北侧第二家)(邮寄或送达)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117号老干部局门脸(北侧第二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3号
联系方式:岳老师 43935351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
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