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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精神卫生学院召开本科课程教学大纲 修订部署会

发布日期:2023-02-15


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关于开展本科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院领导地高度重视下,2月13日下午,内蒙古医科大学精神卫生学院在鸿盛院区门诊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本科课程教学大纲修订部署会,党委书记陈丽霞、院长于东升、各教研组主任、秘书,部分带教老师以及教学部部分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党委副书记仝利俊主持会议。


首先,党委副书记仝利俊从修订工作整体情况上做了说明,并强调了本次大纲修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后,由教学部部长张利对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范围、修订原则、修订要求、修订安排、修订课程明细以及大纲模板做进一步解释说明。


最后,党委书记陈丽霞做总结发言,陈书记强调了此次修订工作对于我们学院的意义及重要性,本次教学大纲修订是学院成立以来首次参与此项工作,将作为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人才培养内涵建设的重要纲领性参考依据,要求教学管理部门、各教研组,必须高度重视,保证质量,合理组建专家团队,按时间节点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培养方案、落实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组织教学、选用或编写教材、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修订大纲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更加有效推动课程内容更新,深化课程思政建设,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因此,精神卫生学院全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着力整合院内外一切优秀师资资源,争取全面高效地完成好此次大纲修订工作。